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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ranhuishou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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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3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新华网回帖选:

第10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1-29 13:04:4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这些所谓的“驳论”都是不堪一击的,不过对于“看热闹”的人来说,它还是有一定的迷惑性的。
这么简单清晰的证明如果偌大个中国竟然没有几个人能看得懂那实在是太悲哀了!
鄙视中国的“数学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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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ylf521你好 于 2009-01-29 13:48:2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今年牛年过年太牛拉,
村长把全村人集中起
全体村民军训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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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红木匠 于 2009-01-29 14:05:4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先向楼主、楼上楼下各位网友道一声新春吉祥!
回到主楼的问题。楼主,我们还是先来讨论第一个证明,而且只讨论p是奇数的情况好了。该证明的关键是,对于任何正整数r、t,对应的(2)式都只有一个“实数解(记为a)”而且这个实数解还是p重的。为了证明a是p重的,楼主的方式是通过第二个证明来补充,思路是:1、除了a之外没有别的实数解;2、(2)也没有虚数解。
斯露化雨先生,我上面的这个说法是否是您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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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红木匠 于 2009-01-29 14:33:2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第5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1-24 16:29:4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首先,欢迎并感谢您参加讨论。但请您也要允许我解释:
就说“因为p是奇数,所以…………没有虚根”——
因为p是奇数,当我们设定z x为整数时,z^p是一个正整数,x^p是一个正整数.二数之差也是一个正整数c>2,所以y=c^(1/p)只能是一个正实数,并且是唯一的。
因为c^(1/p)没有虚根,所以y没有虚根!
这样解释不知还有什么疑问?
对于这一段,不如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令p=3,考虑方程 y^3 = 8,这个方程是否有虚根?
由于方程的表达式是y^3 = 8,所以y = 8^(1/3)=2;是否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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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1-29 20:41:0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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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1-30 10:45:0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由于方程的表达式是y^3 = 8,所以y = 8^(1/3)=2;是否是这样呢?
*******************************
请红木匠先生把话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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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1-30 16:38:4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中止犯罪”(玩笑)也不失为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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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经典证略》
本店奉行不满意不收款!
             先生,您是否满意?
发表于 2009-2-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本店实行三包:
              ---- 包退,包换,包修(包改)。
 楼主| 发表于 2009-2-3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随便转新华网两个回帖: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2-03 09:50:51.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一、首先,方程有唯一解f(r ,t)。
这话就不严密。因为r,t 是不定常数,严格的说是一组解。如果您喜欢用“唯一”,那也只能是唯一解式f(r t)。由此可以得到庞大的一组解。
二、当t=0时,为p同根整数解方程成立,y=r可等于任意整数。
这话也不严密。费马方程是三元方程,当t=0时,三元方程就变成二元方程了,有没有p 同根与费马大定理不大相干。
如果您再设,当t=0,r=0时,那么y=x=z,费马三元方程变成一元方程了y^p=0。这还是费马方程吗?这些都是废话。
在152楼,我根据您的原文,搞的那个“牛年修改版”,就删除了很多废话。避免了“复数纠缠”,证明了不可化为p同根方程。
但第三句话,您看了吗?
========================
一 你说的很对。看看前面的帖子,就有人把这个唯一混淆为只有一个常数解。因为这是代数方程,一个解自然就是指解式,所以没有刻意解释所以引起误解。
二 我认为,虽然这里是0解(平凡解),但作为一个方程,对它分析与其他解是没有任何实质的不同的,特别是利用已知0解或别的平凡解解出常数(在第二个证明)。方程换元之后,我们大可将原方程“忘记”。
谢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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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斯露化雨 于 2009-02-03 10:33:5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银湖香樟先生:
刚看了一下162楼,您的修改稿有点问题,就是把最关键的p为奇数“只有一个解(或解式)”删除了,那不是“废话”,而是本证明的核心,必须强调的。因它这涉及到偶数涉及到勾股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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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转新华网回帖:
[color=#DC143C]作者:银湖香樟 于 2009-02-04 08:29:1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我明白先生的证明思路了,但我对数论确实没有研究,谢谢先生。
建议先生把您的论文再修改一下,删除那些容易引起误会的语句,让别人无“误”可会。
根据我的经验,有些所谓的专家,也是喜欢钻牛角尖的。何况这是论坛。
现在我宣布:在152楼,我搞的那个“牛年修改版”作废。
===========================

谢谢!
其实这个证明思路很简单,只要稍微懂得二项式定理不是太笨都可以看得明白。
关于修改容易引起误会的语句,我一直在做工作:但如果解释的太详细,就会显得啰嗦,别人看着也烦。“松鼠说河水太深,老牛说河水太浅.”读者水平不一,是不可能完全照顾得到的。一部分人的误解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我的原则是尽可能简洁,有人提出问题再做解释。
这样也有好处,可以引起争论——“水至清则无鱼”。
当然这不是最后定稿。
希望先生继续下去,能把第二个证明也看懂:应该说,这个证明更加巧妙,更加完善(包括p为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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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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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一下人气;
到目前为止,新华网 点击3702 回帖248
本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再通报一下:
到目前为止,新华网 点击4335 回帖258
也就是说一上午点击600多,回帖50.
还行哈
发表于 2009-2-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耍耍玩儿,有什么不行的,哈哈……
发表于 2009-2-5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有几个说“正题”的?
  “正题”也就是马三立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十万元悬赏,斯露化雨孤独求败

下面引用由ziyouren2009/02/05 08:17pm 发表的内容:
  有几个说“正题”的?
  “正题”也就是马三立来了……
有本事你也弄个帖子看马三立来不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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