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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m

\(\Large\textbf{为什么资深八股党人四则运算都缺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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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5-30 22:41
蠢疯顽瞎是个不识\(\color{red}{\mathbf\{n+1,n+2,\ldots\}}\)
为何物的集论白痴。还跟 jzkyllcjl 一样,
...

elim篡改数学基础,频频诡辩足见其数学之差。纵徒辱骂恐吓对手,足见其师德之无。篡改刀郎艳词以讽岁迈之人,足见其心肠之狠。肆意诋毁栽脏足见其人品之劣。屡发宿帖诋毁骗取论坛积分,足见其为人之伪。原来一个人,从先生到畜生的路并不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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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5-31 06:13
蠢疯顽瞎是个不识\(\color{red}{\mathbf\{n+1,n+2,\ldots\}}\)
为何物的集论白痴。还跟 jzkyllcjl 一样,
...

elim篡改数学基础,频频诡辩足见其数学极差。elim纵徒辱骂恐吓对手,足见其师德缺失。elim篡改刀郎艳词讥讽岁迈之人,足见其心肠狠毒。elim肆意诋毁泡敌,足见其人品卑劣。elim屡发宿帖骗取论坛积分,足见其为人虚伪。elim从先生走向畜生是其无赖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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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31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蠢疯顽瞎是个不识\(\color{red}{\mathbf\{n+1,n+2,\ldots\}}\)
为何物的集论白痴。还跟 jzkyllcjl 一样,
四则运算缺除法. 一个求不出商1/3的精确值,
另一个瞎蒙正整数倒数蒙出了多个 0.

那 jzkyllcjl 不知道它是一头驴
那蠢疯顽瞎不知道它是一只鸡
勾栏从来扮高雅,自古公公好威名,哎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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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5-31 07:08
蠢疯顽瞎是个不识\(\color{red}{\mathbf\{n+1,n+2,\ldots\}}\)
为何物的集论白痴。还跟 jzkyllcjl 一样,
...


elim畜牲:
       你才【是个不识\(\{n+1,n+2,…\}\)为何物的集论白痴】,你在与老夫论辩的上千篇帖子中,那一篇正确缘引了我的命题,那一篇按遵从了证明数学命题的一般要求和步骤?如你证明\(\displaystyle\lim_{n→∞}\{n+1,n+2,n+3,……\}=\phi\),釆用执果索因的思维方式,发现现行数学的基础知识不能证得你想要结果,于是就自创了你自以为所向无敌的(0)~(5);你反驳我当(n→∞)时\(\tfrac{1}{n}=0\)命题时,总是去掉(n→∞)这个前题条件;你诠释Weierstrass极限定义时,甚至引入点集拓扑这样的晚Weierstrass极限定义60余年的知识,进行循环论证;……你的这种不道义的论辩手笔才真正彰显了你【数学十在是烂。……不仅数学烂,人品更烂】!
       你说我【还跟 jzkyllcjl 一样,四则运算缺除法。一个求不出商1/3的值,另一个瞎蒙正整数倒数蒙出了 0.】更是诋毁栽脏,曹氏也只是说了1/3的商“写不到底、算不到底”,你凭什么说人家【求不出商1/3的值】?老夫的n→∞时正整数倒数是 0不是瞎蒙,而是根据Weierstrass极限定义逻辑演译的正确结果!至于像【那 jzkyllcjl 不知道它是一头驴那蠢疯顽瞎不知道它是一只鸡,勾栏从来扮高雅,自古公公好威名,哎哎呦】这样卑鄙龌龊的言词,是你们青楼学派的职业用语,畜牲还是拿到风月场所去用吧!曹氏与我都逾茶年,还受尔辈如此轻薄,是可忍而孰不可忍!elim畜牲,望你告诫你的门人,数学论辩有理说理,无理拉倒。仅靠辱骂和恐吓,是征服不了对手的。人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们不尊老,也休怪我不爱幼!我没有曹氏那样温文尔雅,任由尔辈欺负。我还是那句话,在论坛上说理我奉陪到底,骂架我也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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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elim 不知道1/3是分数,不知到“对这个分数还需要求出它的十进小数表达式”。计算这个表达式时,需要在十进小数系统下的进行除法计算,这时只能得到无穷数列0.3,0.33,0.333,……,这个数列具有永远算不到底的事实。
第二,elim 是真正的教条主义者,只会被小学教科书中的错误等式0.33333=……=1/3. ,不知道无穷数列0.3,0.33,0.333,……,的趋向性极限才是1/3.

点评

虽然你 jzkyllcjl 在愚蠢上已经不及把无数正整数的倒数蒙成0 的蠢疯顽瞎, 但是还要戒骄戒躁, 毕竟你对无尽小数的篡改无人认可。蠢疯顽瞎或许认可,但它算不上人  发表于 2024-6-5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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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24-5-30 17:21
第一,elim 不知道1/3是分数,不知到“对这个分数还需要求出它的十进小数表达式”。计算这个表达式时,需要 ...

jzkyllcjl 把一般得不到商的十进制精确值的带余除法当除法,当然是四则运算缺除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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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4-6-5 04:22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24-6-5 03:09
若\(\color{red}{\mathbf{m\in N_{\infty}=\displaystyle\lim_{n\to\infty}\{n+1,n+2,\ldots\}(\subset N_m ...



elim的帖文【若m∈\(N_∞=\displaystyle\lim_{n→∞}\{n+1,n+2,n+3,…\}\)\(\subset N_m\),则m∈\(N_m\),即m为\(N_∞\)的成员的必要条件为m<m。所以说蠢疯不知他是一只鸡,畜生爱听它的曲】\(\color{red}{是错误的}\)。根据elim自己绘出的集合列\(\{\{m|k<m∈\mathbb{N}\}\}\)是单调递减集合列,所以【若m∈\(N_∞=\displaystyle\lim_{n→∞}\{n+1,n+2,n+3,…\}\)】,则存存j∈N,使得m=\(\displaystyle\lim_{n→∞}(n+j)\),于是\(N_∞\color{red}{\supset}A_m\).
于是m∈\(A_i\)(i<\(\displaystyle\lim_{n→∞}(n+j)\)且m\(\color{red}{\notin} A_m\)(请elim在有限范围内自行验证),所以elim的【m∈\(N_m\),即m为\(N_∞\)的成员的必要条件为m<m】纯属胡说八道。elim的论证为什么会\(\color{red}{是错误的}\)呢?显然其原在于elim的证明遵从〖从命题的题设出发,根据己知的定义、公理、定理逐步推向结论〗(即执因问果)思维方式。而是从自己想要的结果出发反推题设条件(即执果索因),如果命题的题设,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不能证得其想要的结果时,便自创一套【集合的底层运算引起激变】。这种“有条件给出证明,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证明”便是elim集合论的显著特色。所以elim才【不知他(你)是一知鸣】,你的舔狗【畜生才爱听它(你)的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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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蠢疯老痴无法指出我以下论述的错误,顾左右而言他无效:
若\(\color{red}{\mathbf{m\in N_{\infty}=\displaystyle\lim_{n\to\infty}\{n+1,n+2,\ldots\}(\subset N_m)}}\),
则\(\color{red}{\mathbf{m\in N_m}}\). 即\(\color{red}{\mathbf{m}}\)为\(\color{red}{\mathbf{N_{\infty}}}\)的成员的必要条件是\(\color{red}{\mathbf{m< m}}\).  
难怪老痴为\(\color{red}{\mathbf{N_{\infty}}}\)又代孕又打鸣,但肚子老是没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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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6-5 05:12
蠢疯老痴无法指出我以下论述的错误,顾左右而言他无效:
若\(\color{red}{\mathbf{m\in N_{\infty}=\displ ...


elim的帖文【蠢疯老痴无法指出我以下论述的错误,顾左右而言他无效:若m∈\(N_∞=\displaystyle\lim_{n→∞}\{n+1,n+2,n+3,…\}\)(\(\subset N_m\)),则m∈\(N_m\),即m为\(N_∞\)的成员的必要条件为m<m。难怪老痴为\(N_∞\)又代孕又打鸣,但肚子老是没动静
所以说蠢疯不知他是一只鸡,畜生爱听它的曲】\(\color{red}{是错误的}\)。根据elim自己给出的集合列\(\{\{m|k<m∈\mathbb{N}\}\}\)是单调递减集合列,所以【若m∈\(N_∞=\displaystyle\lim_{n→∞}\{n+1,n+2,n+3,…\}\)】,则存存j∈N,使得m=\(\displaystyle\lim_{n→∞}(n+j)\),于是\(N_∞\color{red}{\supset}A_m\).
于是m∈\(A_i\)(i<\(\displaystyle\lim_{n→∞}(n+j)\)且m\(\color{red}{\notin} A_m\)(请elim在有限范围内自行验证),所以elim的【m∈\(N_m\),即m为\(N_∞\)的成员的必要条件为m<m】纯属胡说八道。elim的论证为什么\(\color{red}{会是错误的}\)呢?显然其原因在于elim的证明不遵从〖从命题的题设出发,根据己知的定义、公理、定理逐步推向结论〗(即执因问果)思维方式。而是从自己想要的结果出发反推题设条件(即执果索因),如果命题的题设,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不能证得其想要的结果时,便自创一套【集合的底层运算引起激变】。这种“有条件给出证明,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证明”便是elim集合论的显著特色。所以elim【为\(N_∞\)又代孕又打鸣,但肚子老是没动静】纯属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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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有自然数 \(m\in N_{\infty} = \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 则 \(m\in A_m\)
因而 \(m< m\) 错在哪里?就错在你肚子没动静吗?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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