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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ranhuishou

请数A、赵录、还有其他网友继续到上面讨论三句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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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0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数A、赵录、还有其他网友继续到上面讨论三句话证明

1、y^3-2y^2-23y+60=0是不是一个整数方程?它有几个根?是不是同根?m
2、(y-7)^2+y^2=(y+1)^2是不是一个整数方程?它有几个根?是不是同根?

我在讨论中就已经很耐心地给数A指出(实际上很多的人都是这样),不要先下结论,然后再找证据,那叫有罪推定。
[color=#DC143C]
上面是数A提出的问题,从前年到现在,从新华网到数学中国,本问题点击过十万,回帖超万,可以说几乎所有的气势汹汹想推翻本证明(包括在本贴的讨论的)都提过这样的“傻问题”,可以说提出这样问题的人一看就知道他根本就没看懂证明。
当所提问题被驳倒之后,为了争面子,便开始提一些什么“复根问题”“逻辑问题”等等,与本证明无关的更可笑胡搅蛮缠的问题,总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来和你讨论就是为了驳倒你,达不到目的死不罢休,什么实事求是什么良知,你太幼稚了,没有人会尊重事实真正支持你!
最后理屈词穷,或空喊几句口号,或恼羞成怒泼妇骂街或沦为卑鄙小人。。。
这就是一直循环重复着的结果。

[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数A、赵录、还有其他网友继续到上面讨论三句话证明

在主帖中,令n=5,r=2,t=1,即(y-2)^5+y^5=(y+1)^5,展开得w0g?>
y^5-15y^4+30y^3-90y^2+75y-33=0dy`Q
解方程得:s8mF
JM                      SB FA                 XB DIu
x1=     13.213657909846260     
x2-3=    0.498099803653204 ±  0.489459885406174 i
x4-5=    0.395071246979219 ±  2.228226033769960 i
方程有实根 x1=13.213657909846260   33lMt
当然这个实根不是5重根, j
方程没有5重实根,既不是x^5+y^5=z^5不成立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y{
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这是赵录先生题的一个问题
命题是要证明方程的实数根不可能是整数,本文分析的是方程若有整数解时是什么样的方程,我们不知道您给出方程的无理数解有什么意义,能够说明什么问题?
这才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呢!
还有,你的那4个与本证明毫无关系的所谓“复根”是怎么来的?请给出表达式!

——知道什么叫把简单问题搞复杂了吗?这就是典型的例子!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数A、赵录、还有其他网友继续到上面讨论三句话证明

[color=#DC143C].连这么简单清晰的证明在证明在证者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解释举例下尚且无人理解,就不要在谈什么自己去证明了!可以理解费马大定理为什么近四百年来没有人给出真正的初等证明。
其实(2)式的无解是非常显然的非常容易证明容易理解的,这里再给出两个解释:
我们有t=0,y=r.显然
r为任意数方程都成立,从第一个系数(第二项的)可以看出,如果r加上t与不加t没有任何两样,我们完全可以看作仍旧是r本身的变化,但以后的系数若这样理解就根本站不住脚,作为一个整体,这是互相矛盾的。所以,这个方程若t不为0是没有道理的。是不可能成立的。
再者,作为一个单独方程,t=0方程成立是可以的,但如果与费马方程相联系,他就是荒唐的,因为t是不可能=0的。所以,这个方程的成立是荒唐的.
发表于 2008-10-1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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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李金国,你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解释只不过是小丑表演罢了.
发表于 2008-10-11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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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郭经理2008/10/11 11:56am 发表的内容:
荒唐的李金国,你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解释只不过是小丑表演罢了.
    人间正道吗,---------似乎也是--------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摆在人们的面前,可是,人在很多情况下是否荒唐的?----------就是不走正道!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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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郭经理2008/10/11 11:56am 发表的内容:
荒唐的李金国,你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解释只不过是小丑表演罢了.
我早就告诉过你,这叫狂犬吠日,怎么那么健忘?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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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A52A2A]
集 体 失 声 ?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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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angyangke2008/10/11 09:40pm 发表的内容:
又不是吊丧,何以这么讲----------
说话要有底线,玩笑过头了就没意思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数A、赵录、还有其他网友继续到上面讨论三句话证明

这是网上回帖常用语,并非本人首创,我没觉得有何不妥。你要故意那样理解那是你的事,但请不要用来咒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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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此话题了,下不为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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