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453|回复: 5

看嘿看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不是很帅内~1~
``````````````````@.@
发表于 2005-11-5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嘿看嘿~!

你把这个问题搞清才帅呐:
三个旅行者同时到一个宾馆投宿,可是宾馆只剩下一间客房,所以三个人决定住在同一个房间里。宾馆主人说房间费用是一天6万元,三个人各自付了2万元后住进了房间。后来宾馆主人发现房间一天的费用应该是5.5万元,他决定把5000元退还给三个人。可是要把5000元平均分给三个人有困难,所以他自己留下了2000元,把剩下的3000元平均分给每个人1000元。主人在回宾馆大厅的时候怎么计算都少1000元。三个人每人交了2万元后得到了返还的1000元,等于每个人交了1.9万元。那么,19000×3=57000元,再加上自己得的2000元是5.9万元,那么还有1000元上哪儿去了呢?
别灌水,来点内容:)
发表于 2005-11-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嘿看嘿~!

退还给旅客了

machi5188 还得多学习呀!
发表于 2005-11-5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嘿看嘿~!

>退还给旅客了
  林先生很会替宾馆主人说话呀,是不是宾馆主人给了你500元呀!
  调笑,活跃点气氛,请林先生不要见怪。相邻你不会这么小心眼。
  事实上那一千元仍在宾馆主人那里。
  这里其实是用了一种偷换“概念”的诡辩述。
  2000元对于总和6000元来说,不是加数。
  正确的算式是如下几个:
  60000-3000-2000=55000
  60000=55000+2000+3000
    60000=57000+3000
    60000=(19000*3)+3000
  由上面的各个算式看,2000元是包含在57000元之中的。
  即2000是“和”57000的一个加数,而不是“总和”60000的加数。
  也就是说把小“和”的加数偷换为“大和”的加数,因此说这是偷换概念的诡辩述。
  1000元并没有“退还给旅客”,还在宾馆主人手里。
  林先生,我说的对吗?
  因此不只是“machi5188 还得多学习呀!”
  也包括……
发表于 2005-11-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嘿看嘿~!

哈哈哈,zhaolu48兄,你的解释是挺详细的,我推测的情景和你推测的可能不同,我认为从情景来推断,这是宾馆主人后来在算帐时,发现这一问题,少了1000,所以我说是退给旅客了,这是采用的一种等价代换的思想,如有不当还请见谅,不过zhaolu48兄所提见意,小弟在此感激不尽.
发表于 2010-5-28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嘿看嘿~!

俞根强,闹蠢货,挫折面前瘪气了,,,俞氏门庭的网络荣耀,,,还要不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数学中国 ( 京ICP备05040119号 )

GMT+8, 2024-5-16 13:26 , Processed in 0.07617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