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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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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研究者要想取得成功……
3楼:问题就出在你的自得其乐的二个“毫无疑问”上。
第一个“毫无疑问”:
1,“9+9”~“1+2”证明的是“大偶数”,你知道它们能推广到中、小偶数吗?
2,“9+9”~“1+2”证明的是“下界估计”,你知道“下界估计”与实际答案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吗?
3,以“1+2”为例,它说了一些什么?你知道A、B、C、D中那一个才是“毫无疑问”的?
A,“当偶数n足够大时,n必可表成一个素数和一个奇素数或者两个奇素数乘积之和。”
B,“陈氏定理的‘1+2’结果,通俗地讲是指:‘1+1’、‘1+1×1’中至少有一个成立,当然并不排除‘1+1’、‘1+1×1’同时成立。”
C,“陈证明了偶数都是一个素数及二个素数乘积之和。例如,18等于3加3×5。也就是N等于p1加p2×p3。”
D, “‘1+2’中有也可能出现‘1+1’。”
4,《党史博览》说的:论文初步证明了“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素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即1+2”,你明白吗?你不认为这是在重新普及“1+2”吗?
第二个“毫无疑问”:
1,这里的人都认为自己“毫无疑问”地证明了“1+1”,著作权已经从他发表的那一天开始,只是苦于没法让全国人民知道,只有你是例外,你留在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
2,杨乐代表中科院数学所宣布,今后,对此类命题的论文原则上不予受理,同时希望领导机关、新闻单位不要再发此类信件。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3,某大学数学系主任透露:“正规学术单位对此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办法,谁也不会点头认定的。”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4,以上二条,足以什么说明投稿无门。也许,你是例外,那就告诉大家,你有没有收到过杂志社来函说明稿件已经收到?你收到过退稿通知吗?退稿时的不录用理由是不是明明白白?还是“不适宜发表”?
5,你“毫无疑问”地知道了投稿人的权利和义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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