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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ngxinping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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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姚兴志先生:
谢谢你摘录了我给你的信。这样一来,高中和高中以上语文水平的人已经可以看出事实真相了。
这样做,一而再、再而三地暴露了你不知道信中的内容,给人有一种“此子不可教也”的感觉。不过,这要等到你回答②~⑩之后才能看得更清楚一些。
Doc文件中公布的是欧阳教授的一封信,从中可以看到“在我审阅的文章中(至少在千百篇以上吧)”等内容的出处。重要的是,这一封信对这里的“哥迷”也是一种提醒,“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学共同体的范式”的论文的遭遇,会像是大街上的流浪汉。
发表于 2009-9-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标新\立异\创新,在这里不是讨论的主题,主题在与我们所讨论问题时,理由是否充足实用。我的意思是讨论不要偏离了中心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刘合亮先生:谢谢你提供的数据,看起来你的计算能力比我强,我不想说什么了,不知道你的定理什么时候上网,有兴趣时拜读。
 楼主| 发表于 2009-9-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刘合亮先生:
(1) 如果你认为从实验中已经可以肯定哈代-李特伍德猜想(A)足够精确。(误差可以忽略不计。)
(2) 如果你已经从容斥公式或实验中肯定,从精确度讲,素数个数不能用N(1-1/p1)(1-1/p2)(1-1/p3)……(1-1/pr)进行计算。
通过这二点,可以把能不能用N(1-1/p1)(1-2/p2)(1-2/p3)……(1-2/pr) ∏(p-1)/(p-2)计算“1+1”的答案数量变换为能不能用N(1-1/p1)(1-1/p2)(1-1/p3)……(1-1/pr)计算素数的个数。因为后者已经被(2)否定,所以前者也应该被否定。
有兴趣的话,打开doc文件。
发表于 2009-9-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童信平,你不觉着你31楼这个帖子中说的话太没水平、太赖皮了吗?你才不仅 是“此子不可教也”,更是“朽木不可雕也”,甚至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你在给我的信中说这些话是欧阳教授的一封信中的话了吗?你根本没有这样说么!不用说是高中以上的水平,就是博士后的导师,他也看不出来那些话是欧阳说的!你根本没说,反赖我看不出来,你真是瞪着眼睛说瞎话!看来,这就是你的本性。
    本来,我觉得在这儿发帖子讨论问题,不想再用太激烈的言辞了,所以第26楼我这个贴子,因为起初我还很激动,所以第一次发上来的帖子,言辞我觉得过于激烈,我怕你受不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对不起你家人,所以,我很快就把它删除了,修改后再重发的。这一点,大概你看到了。
    现在看来,你老是用一些低级下流的言语进行挑衅,那么好吧,你就来吧,我虽然骂人的本事不如你,但是,我不怕你!我干了几十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劝你还是老实一点,不要用低级下流的语言惹我发火儿!我觉得,不管你人品咋样,在这儿,咱们都应该讲文明才对。
    我非常赞成32楼刘合亮先生的帖子。我也很不愿意在无谓的问题上纠缠。只是有时候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不得不说上几句以澄清是非。
    我接受刘先生的意见,只要童信平没有出格的言辞,我就不再无谓的问题上和他纠缠了。
       姚兴志
 楼主| 发表于 2009-9-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姚志兴先生:(我一直尊称你先生。)你早就应该就②~⑩进行答辩。证明你的创新。
发表于 2009-9-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童信平的态度有改进,应予于肯定和鼓励。但是,童的态度仍不够诚实,还在掩饰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呢?童在36楼帖子中说:“姚志兴先生:(我一直尊称你先生。)”。这个说法不符合事实!
    童是用电子邮件向我索要的论文,我很快就给他用附件发过去了,并给他写了回信,见下面的复制粘贴件:
    “尊敬的童先生: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拙作的关注和惠览!按照尊师的要求,今把经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后的PDF格式的拙作寄去,见附件,烦请垂鉴,还望尊师不吝赐教,指点迷津。
      我非常渴盼和欢迎全社会的各位有识之士愿意惠览和垂鉴拙作!有尊师愿意索要拙作,是我求之不得的荣幸,我是不会也不应当拒绝的。
      如果收到了,烦请尊师给回信儿,如收不到的话,我好重发。谢谢!
                姚兴志”
    童也很快给我回了信。回信中,不但没如他说的“一直尊称你先生”,而且连我的名字都没写,更不用说叫我先生了。
    童信平,我没有胡说你吧?!
    既然你童信平连一点起码应有的礼仪道德都不讲,我只得以牙还牙。我劝你不要再粉饰自己的错误了!
    下面接者回答你提的问题。
    童说:“②素数多了要编号,例如:p1,p2,…,pr(或pk)。而且一一对应,p1=2,p2=3,…,pr=7。(当N=50~120时。)也可以表示为pi,i=1,2, …,r。”
    1 据我所知,没有任何学术组织和政府部门有这样的规定。如果童说有,请拿出来让我们看看。
    2 用不用字母,用什么样的字母表示素数,只能由作者自己决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书写习惯,并不是千篇一律的。
    3 即便是用p1,p2,…,pr(或pk)作为因数相乘的形式来表示一个和数的话,童说“p1=2,p2=3,…,pr=7”也是不对的。因为一个和数的多个素因子可能是不同的,也可能是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如 8 的三个因数(p1、p2、p3)都是 2,所以p1、p2、p3都分别等于2。而不是童说的那样。
    4 如果象拙作那样,直接用数字2,3,5,7,11,......表示素数,不但不是错误,而且更清楚,更简捷,更明确,更省事。
    所以,童信平这条根本不对!
    童说:“③“-2”不值一提,例如,N=100000094时,r2(N)=437445。此时,“-2”没有多大意义。(只占答案数量的0.0000045720033。)更何况到无限大。”
    童这是用自己错误的标准来判断我的正确的东西。
    除了童信平,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写数学证明要求必须正确,计算必须精确。所以,因为存在两个伪素重合数,所以就应该、就必须把它们减出去!不用说是2个,即便就是0.00000000000000002个,或者哪怕更小,该减的也必须得减出去!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证明是不是正确,而根本不是如童说的“没有多大意义”,相信大家都不会上童的当。
    说句不好听的,看来童信平犯的都只是些小儿科的错误,实在不值得费这么大的精力逐条地批驳。我还开了2亩来地的荒地,正开始收秋,实在很忙。所以,对童的观点,我不想再批驳下去了。就到此告一段落吧。
     姚兴志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3 即便是用p1,p2,…,pr(或pk)作为因数相乘的形式来表示一个和数的话,童说“p1=2,p2=3,…,pr=7”也是不对的。因为一个和数的多个素因子可能是不同的,也可能是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如 8 的三个因数(p1、p2、p3)都是 2,所以p1、p2、p3都分别等于2。而不是童说的那样。`
奇文共欣赏!!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3 即便是用p1,p2,…,pr(或pk)作为因数相乘的形式来表示一个和数的话,童说“p1=2,p2=3,…,pr=7”也是不对的。因为一个和数的多个素因子可能是不同的,也可能是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如 8 的三个因数(p1、p2、p3)都是 2,所以p1、p2、p3都分别等于2。而不是童说的那样。`aHT(
奇文共欣赏!!
奇文共欣赏:
(1)我的“②素数多了要编号,例如:p1,p2,…,pr(或pk)。”一没有提出“因数”,二没有提出“相乘”。他却自作多情理解为“即便用p1,p2,…,pr(或pk)作为因数相乘的形式来表示一个和数的话,……”令人啼笑皆非。
(2)二次用到“和数”可以说明他没有写错。8=2×2×2是“三个因数”的乘积他也没有写错。错在他分不清“和”与“积”的概念上差别,他得补上小学生的这些内容。
(3)“8的三个因数(p1、p2、p3)都是2,所以p1、p2、p3都分别等于2。”令人喷饭。
有一句成语是“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通过这短短的一百多个字,大家是不是看到了他的胳膊肘和脚后跟。
有一句俗话是“越描越黑”,先生千万小心。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式子多处错误――评姚兴志的《反向对应重合数轴法…》

奇文共欣赏:(补充)
“8的三个因数(p1、p2、p3)都是2,所以p1、p2、p3都分别等于2。”令人喷饭。请看一看陈景润,初等数论,1978年,第29页第一行a的标准分解式和下面的三个例子。所以,8有三个素因子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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