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ls728 发表于 2023-8-25 20:38

诘问毕达哥拉斯学派等先哲: 可以假设未婚女孩H是一位好妻子吗?

诘问毕达哥拉斯学派等先哲:
可以假设未婚女孩H是一位好妻子吗?
杨六省
yangls728@163.com
在证明√2不是有理数的过程中,毕达哥拉斯学派推导出p和q均为偶数(姑且不论这种推理是否有效),从而得出p/q不是有理数,即p和q不都是整数。笔者的反问是:结论与条件不相容的推理是有效推理吗?如果不是,那么,我们能接受这样的推理吗?
也许有人会说,得出p/q不是有理数的理由是p和q均为偶数与p、q互质的假设相矛盾。笔者的回答是,此辩解是不成立的。首先,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p和q均为偶数的推理是无效的(理由参见笔者新书);再者,笔者的诘问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题的设立是正确的吗?列宁说,真理如果再向前多走一步,就会变成谬误。为通俗起见,打个比方——为了应用反证法证明未婚女孩H没有结婚,反论题应该是“H已经结婚”。但有人会说,既然假设了“H已经结婚”为真,那么,我们便可以进一步地考虑H是不是一位好妻子,从而可以把“H是一位好妻子”(或“H不是一位好妻子”)作为“H没有结婚”的反论题。我们说,这种想法是行不通的。理由是,姑且不论你能否证明“H是一位好妻子”(或“H不是一位好妻子”)为假,退一步讲,就算你能够证明“H是一位好妻子”(或“H不是一位好妻子”)为假,也不能推出“H没有结婚”为真,因为无论H是不是一位好妻子,既然她是一位妻子,而妻子概念本身就蕴含着她已经结婚。同理,为了应用反证法证明√2不是有理数(即√2不是分数),把√2=p/q(p和q均为整数)作为√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题(即把“√2是分数”作为“√2不是分数”的反论题)是正确的,但把√2=p/q(p,q互质)作为√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题(即把“√2是最简分数”作为“√2不是分数”的反论题)就是谬误了。事实上,把“√2是最简分数”作为“√2不是分数”的反论题与把“未婚女孩H是一位好妻子”作为“未婚女孩H没有结婚”的反论题同样荒谬,只是前者的荒谬性比较隐蔽罢了。我们不妨把上述错误叫做“对反论题的过度假设”——在应用反证法时,除过假设反论题为真,还对反论题做了某些更为特殊的假设,并认为后者仍是反论题。其实,这种错误可以被看作是“复杂问语”的一种变体。
正确设立反论题是应用反证法的先决条件。基于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题的设立是错误的,所以,笔者在书中说,毕达哥拉斯学派无权应用反证法。

《悖论:披着羊皮的狼——对99个悖论的消解》
内容简介
千百年来,悖论问题一直让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着迷、纠结、沮丧。例如,囚徒困境悖论,人们明明推出了两个囚徒都应该认罪,但事实是两个囚徒都应该不认罪。于是,马丁·苏比克绝望的写道(1970):“囚徒的困境这个难题是永远也解决不了的”。
其实,早在2500年以前,柏拉图就把悖论发生的原因归之于无效推理。本书把悖论形象的比作是披着羊皮的狼,是因为推出悖论的推理看起来是合理的。因此,所谓消解悖论,就是揭露导致悖论发生的推理错在哪里。
本书最重要的新观点有:
1)毕达哥拉斯学派并没有证明√2不是有理数,本书给出了有效证明。
2)本书运用孙子兵法“知己知彼”的思想推出了两个囚徒都应该不认罪,这就破解了囚徒困境这一世界著名难题。
3)约翰・纳什因提出纳什均衡获得1994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本书揭示,纳什均衡原定义存在原则性缺陷:排斥博弈概念之“互动”要素;定义不完整。本书对纳什均衡原定义进行了补充修正,从而消除了由原定义所引起的诸多“理论冲突”和混乱。
本书对说谎者等99个悖论给出了消解方案,还对有关悖论概念的若干错误观点进行了澄清。
本书书名是中科院院士张景中先生建议的。
读者对象:大中学生,中学教师,悖论问题爱好者及研究人员
上架建议:逻辑学,通俗读物
该书销售渠道:新华书店;目前在京东上搜索“杨六省”或“悖论:披着羊皮的狼”即可找到。

elim 发表于 2023-8-26 02:48

本帖最后由 elim 于 2023-8-25 12:06 编辑

不确定楼主的问题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或者跟本论坛有啥关系。好妻子的数学判断准则是什么?

显然楼主误读了 \(\sqrt{2}\) 为无理数的证明:

首先,能表示为二整数的比的数称为有理数,非有理数的实数叫无理数.
下面证明 \(\sqrt{2}\) 不是有理数。若不然,存在互素的正整数 \(p,q\) 使\(\sqrt{2}=p/q\)
互素是指 \(p,q\)没有异于\(\pm 1\)的公约数. 于是 \(p^2=2q^2\) 可见 \(p=2p_1\) 是偶数.
故有 \(2p_1^2=q^2\), 又得 \(q=2q_1\) 是偶数,故 \(p,q\) 不互素,与假设矛盾.

注:\(\;\;\)(1)对任意正整数 \(m,n\),令\(d=\gcd(m,n)\) 为它们的最大公约数,
\(\qquad\qquad p=m/d, q=n/d\), 则 \(p,q\)互素且 \(m/n = p/q.\)
\(\qquad\qquad\)所以任何有理数\(\ne 0\) 都是某互素的整数\(p,q\) 的比.
\(\qquad\)(2)若整数\(k^2\)是偶数,则\(k\)亦为偶数。

如果楼主对这个证明还有问题,我们可以继续讨论。

任在深 发表于 2023-8-26 10:33

本帖最后由 任在深 于 2023-8-26 10:50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23-8-26 02:48
不确定楼主的问题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或者跟本论坛有啥关系。好妻子的数学判断准则是什么?

显然楼主误读了 ...

elim:放屁!放屁!!放狗臭屁!!!
          注意!
                  √n; √1,√2,√3.......
                  都是表示线段的一维函数!
      而P,Q表示的是二维空间的面积的函数,如同雌雄不分之间生殖器不能相比!!

      因此√2只能用表示线段的函数√P,与√Q相比!!

       如:√2=√2/√1=√4/√2=√8/√4......=√P/√Q=√2n/√n=√2

         这才是纯粹数学,即结构数学的比例关系!

对于那些雌雄不分,公母不辨!线面不清的人们来说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yangls728 发表于 2023-8-26 10:57

这里讨论的是逻辑关系,与好妻子的定义没有关系。

elim 发表于 2023-8-26 12:04

本帖最后由 elim 于 2023-8-25 21:06 编辑

任在深 发表于 2023-8-25 19:33
elim:放屁!放屁!!放狗臭屁!!!
          注意!
                  √n; √1,√2,√3.......
...

楞种简介:
滥竽充数,學淺才疏。
未谙變量,不曾识数,
腚出口入,又鸟不如,
天生烂蛋,咋洗还脏!

elim 发表于 2023-8-26 12:11

yangls728 发表于 2023-8-25 19:57
这里讨论的是逻辑关系,与好妻子的定义没有关系。

好妻子与否的判断与无理数与否的判断也没有什么逻辑关系.

yangls728 发表于 2023-8-26 12:28

elim 发表于 2023-8-26 04:11
好妻子与否的判断与无理数与否的判断也没有什么逻辑关系.

为了应用反证法证明√2不是有理数(即√2不是分数),把√2=p/q(p和q均为整数)作为√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题(即把“√2是分数”作为“√2不是分数”的反论题)是正确的,但把√2=p/q(p,q互质)作为√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题(即把“√2是最简分数”作为“√2不是分数”的反论题)就是谬误了(注:论题与反论题是就同一个属或同一个种而言的。如果分数是属概念,那么,最简分数和非最简分数就是种概念,在这里属种关系是不允许混淆的)。事实上,把“√2是最简分数”作为“√2不是分数”的反论题与把“未婚女孩H是一位好妻子”作为“未婚女孩H没有结婚”的反论题同样荒谬,只是前者的荒谬性比较隐蔽罢了。

elim 发表于 2023-8-26 12:55

yangls728 发表于 2023-8-25 21:28
为了应用反证法证明√2不是有理数(即√2不是分数),把√2=p/q(p和q均为整数)作为√2不是有理数的反论 ...

每个分数都有唯一的最简分数表示.这在二楼注记中已经提到.所以楼上的论说没啥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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